李志剛:〈省港雙城先賢佳美腳蹤〉

「省港」一詞是指廣東「省」城廣州市和香「港」雙城的合稱。至於有「省港」雙城的合稱,是由於中英鴉片戰爭,於1842年8月29日中英簽訂《南京條約》,其中有簽訂割讓香港;及開廣州、廈門、福州、寧波、上海五口岸對外通商。由於香港位於中國南端,與廣州鄰近,從地理和交通上由是構成「省港」雙城的關係。就歷史所知,由於廣州是廣東省城所在,亦即廣東省政治、商貿、軍事、宗教、文化的中心。在清初期間,政府採取閉關自守政策,只開放廣州市對外貿易,及後又禁止天主教傳播。所以英國基督教倫敦傳道會於1807年派遣首位教士馬禮遜牧師(Rev. Robert Morrison)來華,於同年9月4日到澳門;繼於9月7日抵埗廣州,作為中國傳教目的地。由於滿清政府嚴禁傳教,馬禮遜牧師藉任職東印度公司,在公餘之暇從事翻譯聖經工作。及後於1830年之有美部會禆治文牧師(Rev. Elijah Coleman Bridgman)之抵廣州,亦是以從事出版《中華叢報》(The Chinese Repository)為主要工作,在此可見在中英鴉片戰爭之前,西教士來華傳教是以廣州為終點站。及至1844年中美簽訂《望廈條約》;中法簽訂《黃埔條約》,滿清始准外國教士在中國五口岸內傳教。直至1860年中英簽訂《北京條約》;中法簽訂《北京條約》,西方教士才可在中國境內各省傳教,而廣州則成為中國南方傳教的中心。

自中英於1842年簽訂《南京條約》,香港成為英國殖民地的自由港,繼而發展成為商貿的轉口港,以及中西文化交流中心。換言之,廣州省城是基督教在華南傳播的中心;香港亦為基督教士東來的轉口港。從歷史所見,西教士入內地傳教,每多在香港差會逗留學習語文,認識中國內地文化,繼而進入內地教會工作和服務;甚或西教士在內地染病,亦每多來港療治調息。尤其內地發生動亂和戰爭,西差會和華人教會亦每多南遷香港避禍,繼而不少教會亦得在港安頓和建立,福音聖工繼續在港得以延展,以至在世界不少城市建立教會,推廣福音聖工。

就廣東基督教會史所見,基督教的傳播,向以廣州為中心。無論是教會傳道、學校教育、醫學醫療、社會服務、文字出版、神學培育等事工均在廣州創辦和發展。舉凡省港教會各項聖工,均以廣州為先導。就以香港五十年代以前的教牧同工所見,多來自廣州和國內的牧師居多。由廣州基督教兩會、基督教文藝出版社及基督教文化學會共同作出「省港基督教先賢研究」,可以發現省港兩地基督教會的人事聯繫;教會從屬;信徒交往;事工發展;家族貢獻均有互動相通的關係,藉此研究,實可以開展教會歷史研究新篇。

(摘自《省港基督教先賢:穗港兩地忠心委身服侍上主僕人》,〈李序〉,頁11-12。)

 

李志剛牧師
基督教文化學會會長

 

《省港基督教先賢:穗港兩地忠心委身服侍上主僕人》
翁傳鏗 主編
衛綺婷、翁傳鏗、吳敏、禤希力、李志剛、胡健斌、陳智衡 合著
Cat. No. 1657 / ISBN 978-962-294-378-0

 

 

書籍連結:《省港基督教先賢:穗港兩地忠心委身服侍上主僕人》

 

(原載於《文藝通訊》2022年10月號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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