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程輝:〈潘霍華與薇依的光明之路〉

「那光是真光,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。」(約一9)

在聖經和教會傳統,光是其中一個最重要的信仰象徵,既代表三一上主本身,也代表善、愛、盼望等重要信仰元素。光,讓我們感受到信仰的力量,尤其在黑暗的日子,往往成為信徒重要的盼望象徵。羅雲.威廉斯(Rowan Williams)在《在光中行:二十個映照基督真道的生命》描述了歷史上多位信徒「在光中行」的生命故事,他們不少都曾跌入生命的低谷,經歷極其黑暗的日子,卻仍然靠向那光、擁抱那光,並在生命中活出真光。

其中一位是潘霍華(Dietrich Bonhoeffer),在政治氣氛極度緊張的時日,他本已離開由納粹政權操控的德國,在外享受人所公認的自由,卻毅然返國,使自己處身虎穴龍潭,最終更遭到處決,以身殉道。他這樣做,當然是為了忠於上帝,也就是要活出他所理解的真自由。跟一般對自由的理解有別,他所理解的自由,並非能夠盡情做自己想做的事,而是要做自己應做的事,他甚至認為真自由的要素就是:紀律、行動、受苦、受死。終究而言,他其實是指要把自由交付上帝,細心察驗,並以無比勇氣,做生命中應做的事,即使要付上沉重代價,卻總能一步一步活出完全的生命。他的說法是,「將自由交付上帝,就在榮耀中得以完全了」。(頁144)在極盡黑暗的時日,潘霍華以生命映照基督真光,他所做的可能相當微小,或可說是失敗告終,但在黑暗中,即使更微小的光芒也能照亮四周。他就是這樣放下自己,忠誠服侍,完全靠賴上帝,切切實實地活出了真自由,融入基督的真光,最終在上帝的榮耀裏活出圓滿的生命。

書中另一個映照基督之光的生命,就是思想家薇依(Simone Weil)。她為靈性所下的定義相當有意思,就是強調「等候」和「留心」,套用於默觀操練,就是要在禱告中安靜放鬆,但同時又要時刻注意,此乃關乎某種「無我」,她形容為「將〔自己的〕思想及憂慮放下,向當下敞開心懷,容讓心思被眼前的事塑造」。(頁152)「無我」這觀念不易理解,乃孕育於薇依在某次參與聖餐禮的神契經驗,也涉及複雜的神學背景。但其實,這種「無我」在她生命中更早的時候就已有所呈現。她為了體驗低下階層生活,曾有一段短時期在工廠工作,與無權勢者站在同一陣線,這經歷為這個學術底子豐厚的女子打開心眼,更多看見生命的奧袐。後來她進入信仰,但卻拒絕受洗,因為要與大多數世人一起身處教會以外,不想獨善其身;這個想法當然甚具爭議,但的確展現了薇依那種「無我」的情懷。甚至在生命的最後階段,她仍然持守這種「無我」,堅持要與人認同,定意將每天餐量與最貧困的法國同胞看齊,弄得身體虛弱,成為她其中一個死因。若說潘霍華實踐信仰的方式就是放下世人眼中的自由,活出上帝裏的真自由,那麼薇依這種「無我」即可謂異曲同工,惟有放下自我,進入「無我」之境,方能時刻注意上帝的臨在,也看見萬物背後的奧祕,卻又同時切實與諸般世人,甚至大自然同住共活。

潘霍華與薇依皆活在黑暗時代,面對戰爭、經濟、政治問題,還有科技急速發展帶來非人化的社會,使人受盡壓迫。但即使在這樣的社會,二人原本都過着相對安舒的生活,卻同樣選擇投進黑暗,踏上受苦之路,展現出某種放下、捨己、無我,既要全然活在當下的世界,比任何人更清晰看到苦難的真像,卻同時要注視上帝,最終踏上上帝的榮耀之路。受苦便是榮耀;真自由就是紀律、承擔;放下、無我,方能看見生命的奧祕—在每個黑暗的世代,這兩人的屬靈洞見都能為我們指引前路,踏上「在光中行」的生命之路,最終能夠體會:那光確是真光。

 

江程輝
基督教文藝出版社出版總監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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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在光中行:二十個映照基督真道的生命》
羅雲.威廉斯(Rowan Williams) 著 / 黃大業 譯
Cat. No: 1332.04 / ISBN 978-962-294-369-8

 

書籍連結:《在光中行:二十個映照基督真道的生命》

 

(原載於《文藝通訊》20214月號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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