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和華是我的詩歌 譚靜芝 (香港聖樂促進會董事)
我們在崇拜中宣告「耶和華上帝是子民的詩歌」,本是上帝與人關係上應作的認信,但如果認信同時又經常缺乏歷史的根源和上帝作為的憶述,只成為口號--用短歌式的重複或許會「有效地」振奮人心、強化信徒唱詩的意欲,但久而久之,我們會忘記了基督徒的崇拜與讚美在本質上是「抗衡文化」的核心行為!「耶和華是我的詩歌」建基在上帝是誰、祂向人作何奇妙的作為,需要信徒經歷上帝的大能,窮一生去體會,才有活潑具動力的讚美。這個認信對整個信仰羣體非常重要,因為:
1. 抗衡自我的崇拜--尊崇上帝、高舉祂的聖名正與崇拜「自我」、自高自大、慣於自我表揚的文化背道而馳。倘若上帝是我們的神,別的神就不是我們的選擇,崇拜與頌讚在禮儀中就不再是活動環節的名稱,而是成為動詞,宣告我們信仰的具體行為。基督教聖詩頌讚的內容,必須深刻陳述萬神之上的上帝是創造、注目人類、拯救人類與關愛人將來的上帝;人且要因祂的臨在被轉化,用信心領受:惟有在祂裏面,人類才看見上帝承諾的將來! 這就是信徒謳歌的動力! 祂為我們成就了不可想像的大事,竟又揀選我們成為受眾,使我們由衷讚歎感激,不再以我們的喜好向祂呈獻!
2. 抗衡DIY的敬拜--這個「I」世代鼓勵推崇自己製作,各人按自己的方式忙碌地投入「聖樂事奉」:每周排練兩句鐘就是事奉上帝的具體付出。排練本身已成為慣性,以熟練為目的,也成為事工的手段,但是達成這目的就是「達成」頌讚嗎?「我的詩歌」是為耶和華譜寫,祂是詩歌的內容與靈魂,並不靠我們的努力見證主的歌,乃靠恩而成!
3. 抗衡旁觀者被動、保留與高傲的心態--崇拜是上主對人類的呼喚,在基督羣體中敬拜的都是「在場上」的人,「上帝是我的」將每一個既是個體又屬羣體的肢體擁抱。因上帝偉大的作為,誰敢不敬畏上帝,不將榮耀歸給祂? 崇拜中並無為「驕矜」留下站腳點;在上帝的恩惠憐憫中,任何「自卑、瑟縮」皆可在「道成肉身」的謙和,及上帝對人類的憐憫接納中解困。凡願意的都可以來蒙憐憫、得恩惠! 有誰不是蒙恩,何須站着旁觀?
4. 抗衡強權主義的妄斷--一主、一信、一洗、一上帝的「合一」經常在崇拜--尤其是在頌讚中體現,因此,亦常被「宗教化」。我們甚或會判斷那些不開口、不拍手及擺動身體的信徒是「異己」,輕易將他們標籤為「另類」,分出你我的不同,形同結黨與羣毆。其實,上帝是上帝--祂並未放開主權,祂特意警戒我們不可論斷,免得我們被自己用的判語所審判! 我們必須操練始終讓祂作主!
無歌日子的奧祕
基督教崇拜與頌讚在娛樂文化的影響下,趨向以歡慶、興奮為主調,不單忽略了聖經中哀歌的位置和在以色列崇拜中的角色,與此同時也輕忽了時代處境的真相。信徒在真實生活中面對的壓力、真實世界中的苦難、戰爭與災困,崇拜和詩歌卻沒有面對,何等虧欠! 彷彿約伯在苦難與考驗中的唉哼與我們脫了節(伯三2),詩人在唉哼中度日(詩二十二章)是與我們無關的! 教會多麼需要在歌中幫助「無歌」之人,肩並肩宣告上帝仍掌權,沉默、忍耐、降服的等候是基督信徒品格中可貴的信心實踐!
神是我歌(《普天頌讚》新修訂版109)
1. 神是我歌,每一歌者恩福, 凡頌讚祂,安息、得力、豐富; 凡讚美祂,內心喜樂、真摯, 重獲往昔已毀聰敏、睿智。
2. 神是我歌--因主降世拯救, 每當頌主,呈獻一切所有。 高唱新歌:嶄新體認、契合, 耶穌領眾高升光明諧和。
3. 惟獨此歌--紛爭不能淹沒, 凡頌讚主,一切忿怒棄絕。 豐富樂聲:源出簡潔根基, 惟愛能知上主錯綜奧祕。
4. 神仍同在--無歌無禱之中: 樂極、狂喜或悲苦、心傷重, 因信沉默,降服、忍耐,等候 榮耀之歌復響--所望成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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